2015-07-27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并报经州人社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聘用中小学教师7名。现将考核聘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简章同时在美姑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http://mg.lsz.gov.cn/):
一、考核聘用名额
本次公开考核聘用高中教师3名、中学教师1名、小学教师3名,具体考聘学校、专业岗位及条件详见《美姑县2015年考核聘用中小学教师岗位表》(附表1)。
二、聘用范围和对象
全国具备相应报考条件的非在编人员。
三、聘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4.符合考聘岗位学历、专业等要求。
(二)具体条件
1.年龄: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即1997年8月3日以前1985年8月3日及以后出生)。
2.学历:学历及专业应符合《美姑县2015年考核聘用中小学教师岗位表》(附表1)的要求。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道德败坏,有偷窃、吸毒等不良行为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受到院校处分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8月3日
地点:美姑县教育局
需准备的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式三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5.自荐书一份,含代表性成果、获奖证书、能证明自己业绩的材料。
6.近期2寸相片2张。
资格审查由美姑县教育局、美姑县人社局负责。凡不符合考核聘用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得予以通过。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聘用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或隐瞒真实情况和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考核和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不能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在学信网中无法查证的毕业证均视为不合格的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无法在中国教师资格认定网查询的同样视为不合格的教师资格证书,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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