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珙县2015年公开选调(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2)

2015-07-27来源:本站采编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5年8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领取准考证地点:珙县人才交流开发中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

(五)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参加面试人员交面试费80元。

四、选调(聘)办法

本次选调(聘)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通过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择优选调(聘)。

(一)笔试:

笔试总分100分,折合60%,笔试开考比例为1:3。

(二)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成绩计算方法:进入面试人员成绩=笔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总分100分,折合40%。

五、公示

按选调(聘)总成绩=笔试折合成绩+面试折合成绩,按选调(聘)总成绩高低依次确定拟选调(聘)用人员,在珙县党政网和珙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选调(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年龄、成绩、拟聘用岗位和监督举报电话。在公示期间内,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六、正式选调(聘)

公示无异议者,办理选调(聘)手续,按照现行人事管理办法进行使用和管理。

七、纪律要求

此次选调(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各环节,严格组织、人事纪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行为,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取消违纪人员选调(聘)资格。

联系电话:0831-4318967 0831-4011972

中共珙县县委组织部

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23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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