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05来源:本站采编
4.已婚人员须提供本人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人口计划生育部门提供的无违法生育情况证明;
5.报考定向招聘岗位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由服务所在地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内容包括报考者身份、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及服务期间的相关考核材料、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6.报考具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须出具相关工作单位关于其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及工作内容的证明及其他依据材料。
报考者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缴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字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报考者须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科。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五)领取《准考证》:报考者于2015年7月9日—7月10日18:00时前,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收费单到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报考者意愿和招聘条件进行调整,调整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或没有调整对象的,相应减少或取消招聘名额。
2.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申论》。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5年7月11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4.政策性加分:参加国家、省“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及“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报考者,截止报名时,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级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年,在折合后的笔试成绩(指《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按比例折合后的成绩,下同)中加2分。符合其他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的报考者,截止报名时,在村(社区)任职满两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每工作满1周年,在折合后的笔试成绩中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评为优秀(不指年度考核优秀)的另加3分,加分可按工作年数和获奖次数累积计算。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在折合后的笔试成绩中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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