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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津县方兴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公告

2015-06-05来源:本站采编

为进一步充实方兴镇机关干部队伍,加强方兴镇工作,根据省、市、县人社部门相关文件精神,经方兴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协理员3名。

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协理员

招聘名额:3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新津县户籍(方兴镇户籍从优)。

(二)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2012年及以后毕业,所学专业不限,文秘专业或有写作经验者从优。

(三)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吃苦耐劳,无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

(四)热爱基层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服务意识较强。

(五)熟悉计算机及办公软件操作。

三、工作职责

承担镇政府党政人大办、社会事务办、城乡统筹办等相关工作,并协助做好其他临时性工作。

四、招聘方式

由方兴镇政府对招考人员进行面试,根据面试情况择优聘用。

五、聘用期限及待遇

(一)期限:三年,试用期3个月;

(二)工资标准:1700元/月(试用期),正式聘用后工资待遇按1800元/月发放;

(三)补贴标准:按工作绩效进行考核,年终给予一定的绩效补贴;

(四)社保缴纳:由方兴镇政府为其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和大病互助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份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六、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请报名人员携带个人简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方兴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娴娴、邱科

联系电话:1354896017 028-82459901

报名时间:2015年6月5日至2015年6月20日。

新津县方兴镇人民政府

2015年6月5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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