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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环境保护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2015-06-05来源:本站采编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泸州市环境保护局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 1 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名额

泸州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 名。

二、选调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年龄在 35 周岁以下(1980 年 5 月 31 日以后出生)。

(二)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至 2015 年 5 月 31日),近年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工作期间未受过任何党纪政纪处分。

(三)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环境保护、法律专业优先。

(四)综合素质较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文稿写作、逻辑思维、沟通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工作勤奋,吃苦耐劳。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工作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5 年 6 月 15 日--6 月 26 日(节假日除1外)。

(二)报名地点:泸州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市政府大院 3号楼四楼),地址:江阳区江阳西路 1 号,咨询电话:3195587,邮箱:373518631@qq.com。

(三)报名要求:报名者携带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 1 寸免冠彩色照片 3 张、填写好的《泸州市环境保护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须粘贴照片),能证明本人能力和水平的各种证书、市级以上主要刊物发表的文章、获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泸州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报名。

(四)资格初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考试。资格审核工作贯穿选调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调入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五)考试:采取面试、笔试等办法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 50%。

笔试:按照不低于选调人数 1∶5 的比例组织笔试。笔试主要考察干部对中央、省委、市委有关环境保护重要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的了解掌握,对行政执法的熟悉程度,撰写文稿工作能力等。

面试:按照不低于选调人数 1∶3 的比例组织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干部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

(六)资格复审:面试报到时,由本人现场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 A4 纸大小,一式两份):报名表(按照干部管2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近 3 年来本人各类获奖证书;本人近期 2 寸免冠证件照片 2 张,并提供电子照片;公务员(参公)登记表复印件;近3 年干部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七)实地考察:综合笔试、面试成绩,等额确定考察对象。组建干部考察组,到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实地考察。

(八)体检。根据考察情况,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九)公示。经过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为期 5 天的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进行试用。

(十)试用:体检公示合格人员试用 3 个月。

(十一)调入:试用期满后,根据试用期表现,确定是否调入,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报考者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并保持通讯畅通。如因通讯不畅或其他原因导致报考者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泸州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附件:泸州市环境保护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泸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5 年 6 月 2 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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