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10来源:本站采编
七、公示
考评考核、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中国三江人才网网站上公示 7 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拟确认人员的材料报送人社部门后,因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审核确认。
(一)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还须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关系的书面通知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二)2015 年应届毕业生应在 2015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
(三)其余人员应提供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特别提示
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 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中国三江人才网网站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测)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十、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面(测)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报名咨询电话:0831—8270050,8271209 曾老师 刘老师
监督举报电话:0831—8274328
附件:1.《宜宾职业技术学院2014 -2015年度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宜宾职业技术学院2014-2015年度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点击下载)
宜宾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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