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09来源:本站采编
因工作需要,根据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调配工作的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营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营山县就业训练中心拟面向全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对象
营山县内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正式工作人员(不包括中小学教师),在事业单位工作满5年及以上(计算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并完全符合《营山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遴选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文件关于人员流向的规定。
(4)本人现被聘用在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尚未过影响期的;
(3)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4)近两年年度考核有一次及以上考核为不合格(称职)者;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其他条件:符合本公告遴选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三、公开遴选单位、岗位和名额
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遴选仅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12月22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各遴选单位(见附件1)。
3、报名时须带上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2)书面证明:主要指本人在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近两年的年度考核情况、是否在编在职、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证明(证明参考样式见附件3);
(3)本人近期同版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
4、明确要求。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公开遴选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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