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10来源:本站采编
(二)资格审查。
报名者在报名时应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宜宾职业技术学院2014-2015年度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一份(附件2,并按要求准确填写张贴近期 2 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1 份;
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 份。
其中,2015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普通班应届毕业生参加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资格审查合格者按川价费〔2003〕237 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 元,并领取面试通知单。
(三)报考要求。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批次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面(测)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四、考评考核
(一)考核方式。本次招聘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测试总分均为100分,成绩进行四舍五入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对报名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岗位,拟聘对象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
(二)考核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单、本人有效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考核主要范围。主要考评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
(四)考核成绩公布。报考者的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考核工作结束 3 个工作日内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中国三江人才网网站上公告考核成绩及排名。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1)体检由我院统一组织在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印发的《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后意见)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中国三江人才网网站上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 按照参加测试报考者的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或自动弃权的以及通过考察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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