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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陇县201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2)

2014-11-11来源:本站采编

1、明确要求。考生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

2、每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岗位。考生必须准确、真实提供相关信息,资格审核贯穿整个考聘过程,在考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两个及以上多岗位填报的,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3、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9日-11月21日15:00。考生根据自己所报岗位设置的对应考点(考点设置详见附件1)招生就业处,进行现场报名。其中川北医学院考点11月19日-20日在川北医学院(顺庆校区)报名,11月21日在川北医学院(高坪校区)双选会现场报名。

报名所带资料:《报名表》1份(见附件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尚未领取毕业证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的证明,证明需写明所学专业、毕业时间、学历层次等情况)、加分证明材料、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

4、开考比例和岗位调整

本次公开招聘分考试和考核两种方式(见附件1)。参加考试招聘的,应聘同一岗位须形成竞争,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特殊岗位,经人社部门批准可放宽到2:1),达不到这一要求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调减或取消岗位的情况,在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

5、领取准考证

2014年11月21日16:00-18:00在各考点招生就业处凭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考生领取准考证后按公告规定核对报考岗位、考试科目和考试日期等相关信息,如有误,请在2014年11月21日18:00前向各考点考务人员核实,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考试和考核

采用考核招聘方式的,报考者不参加笔试,直接参加面试考核。采用考试招聘方式的,先进行笔试,对面试入围者进行面试考试。参加笔试和面试时需同时带上有效身份证(不含旧版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准考证。因证件不齐造成不能参加笔试和面试的责任自负。

1、成绩计算办法

《综合知识》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所有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⑴ 考试招聘的成绩计算办法:

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70%+面试成绩×30%。

⑵ 考核招聘的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2、笔试范围:公共基础知识(参考教材为电子科技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时间及地点

2014年11月22日9:00—11:00  ,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当日17:00后登录仪陇县人事考试网查看。

5、面试

⑴确定面试人员:笔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招聘名额按2:1的比例,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总成绩并列的人员,一并进入面试。

⑵面试时间及地点

2014年11月23日上午7:30开始,地点另行通知。

⑶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4、面试开考后,若报考某岗位的实际参考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名额的,考试仍然有效,但报考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六、体检、资格复审及考核

(一)体检

1、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另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2、体检人员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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