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11来源:本站采编
中共旺苍县委县政府接待办公室为中共旺苍县委办公室管理的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有关政策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县委县政府接待办公室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和名额
本次招考为编制内招考,报考人员应具备招考岗位报考条件。
招考 单位 |
招考 岗位 |
岗位职责 |
招考数量 |
中共旺苍县委县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 |
接待工作人员 |
1、负责县四大班子重大政务接待以及党和国家领导人、国家各部委和省级党政机关等接待工作的计划安排;2、参与全县重大活动、重大会议的承办和指导工作;3、负责制定接待计划、安排食宿及活动日程、接待车辆调度、协助客人解决往返机、车、船票等;4、协助和指导全县各级各部门接待业务工作。 |
2名(女性) |
二、招考对象基本条件
㈠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热爱公务接待工作。
3、身高160cm及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气质较好。
4、能讲比较标准的普通话,有较好的语言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
5、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6、年龄为28周岁以下(即: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7、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8、同意承诺在考选单位服务五年以上。
9、符合有关回避的规定。
10、具有三星级以上酒店、宾馆从事接待工作经历的或具有相关专业的优秀人才,年龄和身高可适当放宽。
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