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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乐山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的公告(2)

2014-09-05来源:本站采编

(五)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近姻亲、其他社会关系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六)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9月10-17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报名地点:乐山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嘉定北路243号)。

报名手续: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须持《乐山市公安局辅警招聘报名表》(请下载附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退伍证及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版正面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和照片电子版数据。具有射击、攀爬、擒拿格斗技能基础和少数民族语言及英语翻译方面特长或持有A1驾驶执照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关技能证书、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乐山市公安局负责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各类证件、手续及所填写的相关情况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及手续和不如实填写相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现场发放准考证。

(二)笔试、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体检

笔试、面试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名单在乐山人事考试网(http://ls.scpta.gov.cn)和乐山市公安局网站(www.leshan.gov.cn/site/sitegonganju/)上公布,同时在市公安局办公楼前张贴。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只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体检由乐山市公安局组织。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乐山市公安局组织考察,考察的内容和程序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聘用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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