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05来源:本站采编
因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乐山市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0名辅警,用工性质为劳动合同制聘用人员,工作任务为在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指导下开展社会治安巡逻防控及反恐防暴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男性,年龄18至30周岁(1983年9月10日至1996年9月10日出生)。
(三)四川省常住人口或生源地。
(四)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退伍军人、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优先聘用。
(五)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肢体功能障碍、无色觉异常,裸视4.6以上,身高1.68米以上。
(六)具有射击、攀爬、擒拿格斗技能基础和具有少数民族语言及英语翻译方面特长的人员,身高可放宽到不低于1.65米;持有A1驾驶执照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一)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或被免于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曾被开除军籍、团籍、党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公务员辞退不满5年的;
(二)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的;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或公众的;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三)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四)涉嫌犯罪公安机关正在调查或有违法劣迹的;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