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04来源:本站采编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务院医改办《关于开展国家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试点工作的暂行办法》(国卫人发〔2013〕35号),切实加强基层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根据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中医药管理局、省医改办《四川省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精神,现将我县公开考核招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范围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工作人员计划共2名(详见附件2:《汉源县公开考核招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招聘范围面向全国,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其中,四川省内县级以下(不含县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3.大专及以上医学类专业学历。
4.男年龄在45周岁以下,女年龄在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于2014年7月31日)。
5.除具备上述所列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或者社区卫生人员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3)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多年从事临床医疗工作,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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