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15来源:本站采编
五、聘用期限及待遇
(一)期限:三年,试用期三个月;
(二)工资待遇:大专毕业生1500元/月;本科毕业生1800元/月;
(三)绩效补贴: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社保:由县民政局为其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和大病互助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份按政策标准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六、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请报名人员携带个人简历、身体健康状况体检表、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户口本、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新津县民政局办公室。
联系人:王霞
联系电话:028-86350125
报名时间:2014年7月16-23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新津县民政局
201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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