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01来源:本站采编
中共青川县委群众工作局
关于公开考调青川县群众工作中心工作人员的
公 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同意,拟面向全县公开考调1名工作人员充实到青川县群众工作中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职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考调职位为青川县群众工作中心工作人员,名额1名。
二、考调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考调范围和对象
符合考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青川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借调出县外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人员除外)。
(二)考调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政治思想素质好,工作扎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2、须具有事业人员身份,试用期满并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含教育系统)。
3、本科及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和使用office等办公软件;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有一年及以上基层群众工作经历;有两年及以上办公室工作经历。
4、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能适应报考职位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4)其他按政策规定不符合调动条件的。
三、考调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7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3、报名地点:县委群众工作局办公室;联系人:陈静,联系电话:7204699,15984075708。
4、报名时须提供下列材料
(1)《青川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报考人员所在的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或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报考、身份性质、占编性质、年度考核、工作经历等情况证明(可在资格复审时提供);
(4) 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照3张。
(二)资格初审。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参加考试。有效报名人数与考调岗位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调过程,报考者如隐瞒相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其考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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