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30来源:本站采编
2014年公开招聘兴文县工业园区城建综合执法中队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大县工业园区建设和管理,更好地服务重大项目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工业园区城建综合执法中队临时协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组织笔试、面试、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及应聘条件
(一)招聘名额
县工业园区城建综合执法中队临时协管人员名额2名,驾驶员1名。具体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应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勤奋敬业,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
2.能吃苦耐劳,能胜任城建日常工作及城建其巡查工作,服从调配。
3.初中及其以上学历。
4.正住户口兴文县户籍。
5.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体检标准。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其他体检出有不适合本岗位工作的疾病者。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主要程序包括现场报名、资格初审、操作技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14年7月14日— 7月15日。
(二)报名地点:兴文县人事考试中心(县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局内)。
(三)报名手续:报考者在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退伍证、驾驶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同底版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上述证件、材料原件(含复印件)和照片到规定报名点报名,如实准确填写《兴文县公开招聘工业园区城建综合执法临时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一份),并在考生承诺栏签字,由报名点进行资格初审。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贯穿整个考试全过程,在技能操作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岗位培训、试用期等各个环节,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都将取消招聘资格。
3.报考前报考者应仔细阅读并准确理解《公告》方可报考。报考者不得采取弄虚作假、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考试资格。一经发现查证属实,终止招聘进程,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全部承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者进入了考试考核等环节的,一经查证属实,取消招聘资格,并由报考者承担相应损失和责任。
4.报考者年龄、驾龄等一律以本次招聘报名第一日为计算截止时间,所有年限均指周年。
(五)报名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按照四川省财政厅、物价局〔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其中报考驾驶员岗位的缴纳技能操作测试费80元。
(六)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名额与报名经资格初审合格后人数之比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经研究,可酌情调减招聘名额。
(七)领取准考证
报名者经资格初审合格的,凭身份证原件和报名缴费凭证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或技能测试通知单。准考证及通知单领取时间为2014年7月16日。
五、考试
考试方式
一是临时协管员岗位的采取笔试和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和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占聘用成绩的7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聘用成绩的30%。
二是驾驶员岗位采取技能测试和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技能测试成绩和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技能测试成绩在60分及其以上者方可进入结构化面试,60分以下者不再进入结构化面试。技能测试成绩占聘用成绩的70%。
(一)笔试
笔试成绩占聘用成绩70%。
1. 笔试科目
笔试为《综合知识》一科,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列》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常用应用文写作等相关知识。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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