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30来源:本站采编
4、开考比例:此次选调开考比例为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在征求考生意愿的情况下可予以调整,经调整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予以调减。
5、报名材料:报名时需提交《绵阳市游仙区公开选调(聘)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附件2)一式两份;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自荐书一份(可提供本人在工作领域取得的调研成果或发表的交流文章等,以及奖励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2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所在单位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国外学历须同时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传真或网络报名的,需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提供以上报名材料原件。
(二)资格审查
报考者具备上述相关手续后,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取得参考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者本人要对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考调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选调资格。资格审查合格者,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缴费凭据于2014年7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到报名处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三)选调方式
本次选调工作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报考法院和组织部干部档案室的,根据职位特点和专业要求在面试前增加专业知识测试,测试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低于75分者为面试不合格,不予选调。参加面试的人员需缴纳面试费80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作为考察人选组织实施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拟选人员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等。体检中出现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名额,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考察。
(五)实践锻炼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安排到选调单位进行实践锻炼2周,经实践锻炼考核合格后,进入公示环节。
(六)公示
根据实践锻炼考核结果,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在游仙区政务网站(youxian.my.gov.cn/)上公示。
(七)办理任职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但不影响调动的,即办理调动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选调的人员须在我区工作满五年后方能申请向区外流动。
六、组织实施和要求
(一)选调工作由中共绵阳市游仙区委组织部、绵阳市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报考人员和参加选调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公开选调工作的有关规定,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和纪律要求的,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公告发布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通过绵阳市游仙区政务网(youxian.my.gov.cn/)、绵阳市游仙区人才网(www.myhm.org/rcroot/qxrcsc/yxrc.htm)、绵阳人事考试网(http://my.scpta.gov.cn/)、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发布。
附件:1. 绵阳市游仙区公开选调(聘)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2. 绵阳市游仙区公开选调(聘)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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