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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安居区卫生局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 “特设岗位全科医生”的公告(3)

2014-06-13来源:本站采编

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区卫生局组织人员对体检合格考生的政治思想、工作能力、学习(实践)或工作成绩、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严格政审。

因体检和政审不合格出现的人员缺额,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报考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在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和政审合格的考生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本公告发布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825-5866013,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825-8665378)。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证落实了的人员,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人员,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由此出现的人员缺额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的考生中通过政审和体检合格后依次递补。并按本条规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七、聘用及待遇

(一)人员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完善聘用手续。在签订聘用合同规定时间内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因此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服务期。其中服务期4年,服务期内不得办理流动手续。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按照《遂宁市安居区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遂安卫办〔2014〕108号)规定,聘用到有岗位空缺的公立医疗机构常设岗位。服务期内严重违规违纪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薪酬待遇

聘期内,特岗全科医生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享受所在安居区人民医院同类人员同等工资和社会保险待遇。

实施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中央财政暂按年人均3万元补助,省财政暂按年人均3万元补助,市财政暂按年人均1万元补助,安居区财政按不低于年人均1万元配套补助。补助经费主要用于特岗全科医生的工资和社会保险支出,如支出水平高于中、省、市、区财政补助标准的,高出部分及培训等费用由区财政负担。设岗区人民医院负责为特岗全科医生发放工资和办理社会保险等。

派驻乡镇卫生院期间,乡镇卫生院负责为特岗全科医生提供相应的周转住房和必要的生活条件,并据情发放生活补贴。

(三)职称晋升

特岗全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的工作时间,计算为城市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前,到基层累计服务的时间。

经过规范化培养的全科医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可提前一年申请职称晋升,并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到全科主治医师岗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放宽外语要求,论文不作硬性规定,将服务数量、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评价等作为特岗全科医生晋升职称的重要因素。

服务期间因各种原因解除服务协议,未能完全按规定时间履行服务的特设岗位全科医生,不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八、纪律与监督

(一)考核招聘工作应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考核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从事此次考核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凡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或其他有可能影响考核招聘工作公正的,必须一律实行回避。

(三)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核或体检工作纪律或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核或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工作人员视情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四)本公告由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25—8665378

附件:1. 2014年安居区公开考核招聘全科医生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 安居区2014年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资格审查表

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 6月12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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