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13来源:本站采编
符合上述情形第1条规定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第2条规定和第4条规定的特困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第3条规定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在报名时审查合格后免收报名费。
(五)报名要求
1.报考者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并按照本公告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规定的报考程序报名。
2.报考者提供的个人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若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填写资格审查表字迹应工整清晰,严禁涂改,资格审查表中凡有字迹改动痕迹的,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律按作废处理,责任由本人自负。
3.每名报考者只能填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专业岗位。
(六)资格审查
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招聘单位实施资格审查。人社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确认。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领取《面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合格,确认了报名的考生,于 2014年6月24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到遂宁市安居区卫生局人事政工股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一)面试内容
本次招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办法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相关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及举止仪表等。
(二)面试时间、地点
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三)注意事项
考生应持《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面试迟到者按自动放弃处理,责任由本人自负。
(四)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计分。考生个人的成绩根据考核情况现场通知考生,并在本公告发布网站公布。
五、体检及政审
面试结束后,根据各招聘岗位计划,依据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核成绩必须在60分及以上)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须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到区人社局公务员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书面申请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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