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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的公告(1)

2014-06-11来源:本站采编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聘)3名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聘)职位

在本市范围内选调县交通运输局科员2名;选聘县渡口管理所工作人员1名。公开选调(聘)名额与报名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

二、选调(聘)对象

县交通运输局公开选调的工作人员,须是市内具有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身份,符合相应转任条件的正式在编在职人员。

县渡口管理所选聘的工作人员,须是市内具有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或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符合相应选聘条件的正式在编在职人员。

三、选调(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一定的理论和政策水平;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勤奋敬业。

(二)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文字综合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独立承担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素质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参加选调(聘)的人员,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四)文化程度:详见附件1《泸县交通运输局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

(五)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六)近3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没有违纪违法行为,无其他规定不得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学历以毕业证书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为准;年龄以有效身份证为准。年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至2014年6月27日。

四、选调(聘)程序

(一)公布职位和条件

详见附件1《泸县交通运输局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

(二)报名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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