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11来源:本站采编
5.笔试成绩
(1)不加试《藏语文》的
笔试成绩=《专业基础知识》×60%+《综合知识》×20%+政策性加分;
(2)加试《藏语文》的
笔试成绩=《专业基础知识》或《职业能力测验》×50%+《综合知识》×20%+加试《藏语文》×10%+政策性加分。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
笔试结束,招聘机关根据考生笔试总成绩、岗位编码及招聘名额,按照招聘岗位招聘名额的1.5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与最后一名入围面试人员的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名额1.5倍的岗位,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总成绩为零分、笔试有缺考科目或有违纪行为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
其中:报考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口腔医学、麻醉学和公共卫生岗位的,其《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必须达到50分方可进入面试。
考聘机关于2014年7月30日前将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复审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在甘孜人事考试网(http://www.gzrsks.gov.cn)予以公告。
2.资格复审
参加面试人员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填写《甘孜州2014年公开考试聘用基层卫生事业单位和计划生育服务站工作人员个人诚信承诺书》(附件2,以下简称《个人诚信承诺书》)一份,并在规定时间内同时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报考信息表》、《个人诚信承诺书》各一份(各贴本人二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一张)。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正住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无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的,由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户籍证明原件。
(3)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及其他学历材料:
①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必须同时提供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彩色打印的本人学历证明(未领取毕业证的2014年应届毕业生可不提供);
②未领取毕业证的2014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出具由学校招生就业部门开具的学历证明原件(未在2014年7月31日前向考聘机关提供毕业证原件的,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提供材料不完整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考聘机关取消其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因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造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3.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公告。
4.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20%。
八、体检
考试总成绩公布后,考聘机关按照岗位编码及招聘名额,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对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对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专业基础知识》或《职业能力测验》、《综合知识》、加试《藏语文》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
体检由招聘机关统一组织。体检费由考生个人向医院缴纳。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护理专业体检时增加四肢功能测定项目。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在原体检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因考生弃权、被取消资格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由考聘机关在已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招聘岗位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九、考察
考聘机关及相关部门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组织考察。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十、公示
考聘机关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甘孜人事考试网(http://www.gzrsks.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由考聘机关组织核实并做出是否聘用的结论。
因考生在考察、公示期间被取消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一、聘用审批
公示结束,由考聘机关根据拟聘用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岗位编码及招聘名额依次排名,组织拟聘用人员通过选择去向派遣会现场自愿选择去向。考聘机关再次对拟聘用人员所提供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批手续,派遣到本人选择的县或州级主管部门安排工作。
新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岗。逾期未到岗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二、聘用管理
新聘用人员执行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和工资福利制度,必须在初始聘用单位服务期限满五周年后方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流(调)动。
十三、纪律与监督
甘孜州考试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第八章的规定,严肃工作纪律,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监督投诉电话:
甘孜州纪委派驻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0836-2822498;
甘孜州纪委派驻甘孜州卫生局纪检组:0836-2878444;
甘孜州纪委派驻甘孜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纪检组:0836-2821697。
十四、相关事项提示
(一)考聘机关在任一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均有权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二)考生在报名时务必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通讯方式如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考聘机关。考生应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必备证件,请妥善保管。
(四)岗位调整、考试成绩等所有后续公告均在甘孜人事考试网(http://www.gzrsks.gov.cn)发布,敬请留意。
政策咨询电话:甘孜州卫生局人事科0836-2833725;甘孜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0836-2832190;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836-2835623。
网上报名、缴费技术支持电话:
甘孜州人事考试中心:0836-2835281。
附件1. 甘孜州2014年公开考试聘用基层卫生事业单位和计划生育服务站工作人员名额分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州、县卫生事业单位和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卫生院)
2.甘孜州2014年公开考试聘用基层卫生事业单位和计划生育服务站工作人员个人诚信承诺书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甘孜州卫生局
甘孜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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