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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2014年直接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1)

2014-05-26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绵人发[2008]18号)和《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直接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宜的通知》(绵人社发[2011]109号),经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我院2014年面向全国直接考核招聘30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招聘对象为2012年至2014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取得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具体招聘岗位、范围及其他要求见《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2014年直接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不得报考。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任职资格及技能、身体等条件。

4、愿意在我院工作五年或以上。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5月30日以后出生),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者硕士研究生学历者可以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9年5月30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方式

考核采取综合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考核采取量化计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电话咨询后持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我院人事处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身份证。

2、毕业证和学位证。

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

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专业名称,须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名称一致;因不符而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报名时间:2014年5月26日—2014年5月30日

联系人:葛老师 联系电话:0816-2278209

霍老师 联系电话:0816-2296107

单位地址:绵阳市剑南路东段190号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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