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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国土资源局2014年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

2014-05-22来源:本站采编

按照《乐山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乐人社发〔2012〕99号)和《乐山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暂行办法》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现将我局2014年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见《2014年乐山市国土资源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附件2)。

二、考核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应聘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书等其他要求证明。

其中,2014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的,报名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二)   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完全符合本公告《乐山市国土资源局2014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所列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三、考核招聘单位及名额

在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的2014年乐山市国土资源局考核招聘人员计划数内进行。招聘单位、名额见《乐山市国土资源局2014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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