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4-24来源:本站采编
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性质及管理机制
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劳动合同聘任制,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招聘单位与聘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
二、选调名额及岗位
公开招聘名额9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江安县2014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用临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或接受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品德优;
2.作风踏实,吃苦耐劳;
3.身体和心理健康,自愿接受单位管理,遵守工作相关法规制度的规定。
4.招聘范围为江安籍的指户籍所在地为江安县。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采取过刑事强制措施、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和曾受过治安警告及以上处罚的人员。
2.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四、报名及笔试
(一)报名时间:2014年4月23日至2014年4月30日下午6时止(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地点:江安县人才交流培训服务中心(原机关食堂四楼)。
(三)报名所需资料:报名者须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同底版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2张,《报考信息表》。
(四)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后,缴纳笔试费50元。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名额比例不低于2:1,达不到比例的调减招聘名额。
(五)笔试科目《法律综合知识》,笔试成绩100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为201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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