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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4年直接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1)

2014-04-23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绵人发[2008]18号)和《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直接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宜的通知》(绵人社发[2011]109号),经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我中心2014年面向全国直接考核招聘3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1、预防医学人员2名;

2、卫生检验人员1名(从事微生物检验)。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不得报考。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任职资格及技能、身体等条件。

4、愿意在我中心工作五年或以上。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5月30日以后出生)。

6、2012、2013、2014年毕业的以下专业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普通班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1)预防医学人员: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专业。

其中本科所学专业为预防医学、临床医学、卫生事业管理、预防医学和临床医学相关专业。

(2)卫生检验人员:公共卫生检验学专业。

其中本科所学专业为卫生检验、医学检验。

7、具有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学位。

二、招聘方式

考核采取综合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考核采取量化计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持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我中心人力资源科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填报《绵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工作人员考核情况登记表》。

2、身份证。

3、毕业证和学位证。

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

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专业名称,须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名称一致;因不符而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报名时间:2014年4月23日—2014年5月23日(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胡老师 马老师 联系电话:0816-2230679

单位地址:绵阳市涪城区涪城路62号

(二)资格审查

我中心根据应聘人员填报信息结合所聘岗位进行资格初审,中心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另行通知初审合格人员参加考核。

四、考核时间和地点

考核时间:等候通知(暂定2014年5月下旬)

考核地点:绵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考核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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