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4-04来源:本站采编
(三)考试
1.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和面试的折合总分为100分。
2.开考比例:报名人数和考调人数达到5: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考调职位数。
3.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公文写作能力、阅读理解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等。
笔试时间:2014年4月19日上午9:00—12: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考调职位计划数与参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人员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考察
根据笔试与面试成绩之和,按照拟考调职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差额确定考察对象(若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然并列的,一并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广安区政府办公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主要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方面。
(五)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执行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若因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空缺,可在进入考察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公示
笔试、面试、考察及体检结果,分别在广安区公众信息网、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拟考调录用人员公示期为7天)。
(七)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报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按程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四、纪律监督
公开考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杷关,严守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招考工作中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取消报考人员调动资格,对参与组织考调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整个考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
本公告由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26-2222820
监督电话:0826-2222805
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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