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4-02来源:本站采编
因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在2014年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中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名,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6年6号令)、《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国2014年毕业的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并完全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列所有条件的人员。2014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在读生及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属于招聘对象。
三、招聘岗位、名额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招聘岗位、名额及条件
本次共招聘13人,具体岗位、名额及条件见下表:
序号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招聘范围 |
学历(学位) |
专业条件 |
其他条件 |
1 |
区财政局 评审中心 |
经济、 会计、 管理 |
1 |
面向全国 |
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
财政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 |
|
2 |
区财政局 国资中心 |
经济、 会计、 管理 |
3 |
面向全国 |
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
金融学、财政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 |
|
3 |
区财政局 国资中心 |
信息管理 |
1 |
面向全国
|
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
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科学教育、软件工程、计算机器件及设备、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工程、应用电子技术、信息工程 |
|
4 |
区财政局 国资中心 |
行政管理 |
1 |
面向全国
|
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
行政管理、中国现当代文学 |
|
5 |
区委党校 |
教师 |
2 |
面向全国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
经济类、法学类专业 |
年龄30周岁及以下 |
6 |
市职工大学 |
教师 |
2 |
面向全国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
车辆工程(全日制本科应为汽车制造或汽车服务工程专业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 |
年龄30周岁及以下 |
7 |
区市政服务中心 |
工程管理(一) |
1 |
面向全国 |
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
土木工程(房屋建筑方向) |
年龄30周年及以下 |
8 |
工程管理 (二) |
1 |
面向全国 |
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
市政工程(道路桥梁方向) |
年龄30周年及以下 |
|
9 |
工程管理 (三) |
1 |
面向全国 |
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
规划专业(城市规划方向) |
年龄30周年及以下 |
所有年龄截止日为2014年7月31日。报考者本人的有效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两栏的学历、专业条件要求应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