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4-04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决定区政府办公室面向全市考调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考调范围
全市在编在职公务员及参公管理人员。
二、报名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法守纪,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业务素质: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9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4.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身体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近两年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试用期内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
(5)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6)现已借用到广安区政府办公室工作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考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4年4月8日至4月16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3.报名地点: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工股(广安区政府3楼302室);联系电话:0826—2222820。
4.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广安区外报考人员单位及按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区县(市)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1份),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鲜章)。
(2)《广安市广安区政府办公室公开考调公务员报名表》一式二份(见附件)。
(3)本人近期1寸正面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其中2张贴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及准考证领取
报名结束后,由广安区政府办公室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调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发给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4年4月18日(上午8:30-下午6:00),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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