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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阿坝州公开考试录用公安特警公告(1)

2014-04-02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公安部关于切实加强公安特警队伍建设的意见》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阿坝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安特警7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abrsj.gov.cn/、四川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网站发布):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特警1职位、特警3职位、特警4职位、特警5职位招收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特警2职位招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在部队服役2年及以上的退伍士兵、士官。参加考试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未取得毕业证书的,不能进入下一考录环节,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25周岁(1988年4月2日至1996年4月2日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本人政治历史及家庭背景清楚,本人无违法记录,家庭成员无受刑事处罚人员,本人及家庭成员无危害国家安全行为;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8、 符合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生;

7、参与、支持、资助民族分裂活动的,参与、支持打、砸、抢、烧等违法活动的,包庇、窝藏、纵容各类违法人员的,捏造、散布破坏社会稳定谣言和虚假信息的,参与民族分裂破坏活动相关的游行、示威、集会、静坐等不法活动的;

8、受过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9、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10、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近姻亲、其他社会关系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11、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录名额

招录公安特警70名,招考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阿坝州2014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安特警职位情况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其中:报考特警5职位的,必须先到阿坝州公安局参加安多藏语口语测试,经口语测试合格,方可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进行报名。

(一)口语测试

1、测试时间:2014年4月4日14:30至17:30,逾期不再进行安多藏语口语测试;

2、测试地点及联系电话:

安多藏语口语测试地点:阿坝州公安局三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0837-2822895

3、测试标准和要求:报考者必须能够熟练运用安多藏语口语进行交流。安多口语发音清晰、准确,语音、语调正确,语速流畅,表述准确。

4、参加口语测试人员必须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和户口薄(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

5.口语测试合格者,发放口语测试合格证书。口语测试合格者方能进行网络报名。

网络报名时间为2014年4月2日至7日8:00,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资格审查工作由州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考试录用公安特警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公招职位表”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14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特别是在报考限制专业条件的职位时,所学专业栏必须严格按毕业证上记载的专业名称准确如实填写),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随即取消考生考试资格。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4年4月2日至4月7日期间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2014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

   (二)确认缴费

经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于2014年4月9日8:00前登陆到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下列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4月8日前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到阿坝州人事考试机构(地址:马尔康县马尔康镇阿底村加油站后)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

(三)职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计划之比一般不得低于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相应的调整(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考的职位,由四川人事考试网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有关情况将及时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http://www.abrsj.gov.cn/)上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14年4月22日至26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心理素质测试、专业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评。心理素质测试和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0%,专业测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4年4月27日(星期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加分:

(1)“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我州重灾县(市、区)指:汶川县、茂县、理县、小金县、黑水县、松潘县、九寨沟县等由国家有关部委明确的7个县。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报考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2)少数民族考生报考阿坝州公安特警职位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将准考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符合加分规定的少数民族考生持身份证、户口薄或户籍证明;抗震救灾表现突出人员持立功受奖证书、表彰文件等)和本人联系电话送交指定地点。报考者申报的加分材料须采取正反双面方式将准考证、身份证、户口薄等信息复印到一张A4纸上。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加分申报具体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abrsj.gov.cn/)另行公告。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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