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1-25来源:本站采编
特注:构成竞争的岗位按专业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未构成竞争的岗位由考核领导小组成员2/3以上表决通过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专业面试成绩必须75分及以上)。专业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
六、体检
(一)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和集合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要求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复查一次,复查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确定。如需递补,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按照招聘岗位报考者专业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体检人员。
(四)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七、考核
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报考条件、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综合考核。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确定。如需递补,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按照考生专业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考核。
八、公示
对专业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并同时公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纪委监察局的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5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不合格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不再递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管理(其中2014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岗位)后,才能办理聘用手续及签定聘用合同)。
十、招聘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我县此次考核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考核招聘工作要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谨徇私舞弊。
(二)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凡与考核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等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考核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与参考者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有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一、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县纪委监察局: 0816-7122816
县 人 社 局: 0816-7220556。
县 卫 生 局: 7121539。
附件1:盐亭县2014年乡镇卫生院直接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需求表
附件2:盐亭县2014年乡镇卫生院直接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信息表
201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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