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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江安县面向2014届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乡镇教育和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2)

2014-01-01来源:本站采编

考试总成绩计算: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考核、公示及递补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

体检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以《教育公共基础》或《医学基础知识》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2.体检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岗位表有特殊体检要求的,从其规定。

(2)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印发的《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后意见)执行。2014年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在提供本人2014年教师资格体检材料后可免体检。其余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3)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考核

考核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进行综合考核。

(三)公示

1. 面试结束后,先签订就业协议书,待毕业后通过资格复审和体检考核合格后,再进行公示。

2.拟聘用人员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和宜宾人事考试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者,按照规定办理人事聘用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需参加岗前培训。试用期间、试用期满以及岗前培训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资格。试用期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831—5103556。

九、特别提示

(一)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和各县(区)发布的公告,将会在中国三江人才网或宜宾人事考试网上及时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新招聘人员在江安县有6年最低服务期,在招聘单位有2年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未满的,不得办理调流动。

(四)按本公告招聘的专科学历临床医生需在工作3年之内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需在3年内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其他医技人员也应在工作3年内取得相应执(职)业资格,否则,聘用单位可予以解聘,终止人事聘用关系。招聘的教师必须在聘用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十、本公告由江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负责解释。

十一、相关咨询电话

江安县电话:0831-2620738

网上报名服务电话:028-85141851

网上技术服务QQ号:800007382

宜宾人事考试中心:0831-8247733  8247086

江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2月31日

附件:江安县公开招聘乡镇教育和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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