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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文县公开招聘乡镇教育和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1)

2014-01-01来源:本站采编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提高我县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根据国家、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规定,兴文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教育和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8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性质

本次招聘单位为财政全额拨款和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且完全符合《兴文县公开招聘乡镇教育和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本科及以下学历人员年龄不超过25周岁,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岗位表》所列招聘岗位需要的条件及资格要求。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 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 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6)2014年7月31日前不能取得学历学位证的人员。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三、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名额为68名,其中乡镇学校教师32名,乡镇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医技人员36名,各类别人员招聘数量详见《岗位表》。

四、笔试报名和网上审查

笔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www.ybpta.gov.cn/)。网络报名时间:2014年1月13日至1月16日17:00截止。

(一)网络报名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表”等,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和上传照片。报考者访问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www.ybpta.gov.cn/),按网络提示通过注册并登录,找到本次招聘报考页面,如实、准确填写各项信息,同时按网络提示要求上传JPG格式(15-20kb)的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彩色黑白均可,照片须清晰。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报考人员填报的所有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

3.网上审查。网上审查只对考生上传的照片是否符合规范进行审核,不对报名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及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审核。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以现场资格审查的结果最终确定。网上审查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类别岗位。网上审查通过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网上审查时间截止于2014年1月17日12:00。

4.网上缴费。网上照片审查通过的考生,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止于2014年1月17日23:00。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通过网络照片审查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5.打印报名表。报考者须在填报信息并缴费成功后及时登陆宜宾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宜宾市公开招聘乡镇教育和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入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录入表)一式两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不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打印报名信息录入表的,后果自负。

(二)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和缴费成功的报考者,请于2014年1月22日至25日前登录宜宾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笔试准考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三)约定和说明事项

(1)报考者的年龄按周岁计算,如报考岗位最大年龄为25周岁的,是指本次招聘报名第一日未满26周岁的都符合报考岗位的年龄条件。

(2)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要求应完全相符。凡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职称、职(执)业资格等各种证书、证明必须是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

(3)岗位有特别和其他规定、约定的,按岗位表执行。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报考者先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符合面试资格的考生按照面试规定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

(一)笔试。乡镇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医技岗位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和《心理素质测评》;乡镇学校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心理素质测评》。考试范围以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公布在中国三江人才网资料下载栏里。

笔试时间为2014年1月25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成绩的计算方式为《心理素质测评》×50%+《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或《医学基础知识》×50%。笔试各科成绩加总后按四舍五入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和宜宾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政策性加分

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宜人社发〔2011〕11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通知》(宜组通〔2013〕7号)等政策规定,符合国家、省政策规定报考事业单位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折合成绩后加分,加分累计最高不超过6分。

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1〕16号)规定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上述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14年1月15日至1月17日工作时间内将以下材料交到兴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兴文县古宋镇香山西路641号县人民政府综合楼四楼)进行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组织部)出具的证明(附件2)、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报名信息表》。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报名信息表》。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

(二)面试。

1.资格审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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