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1-01来源:本站采编
五、考核(面谈)、考试
招聘办法根据行业、专业和岗位特点,实行分类实施:
(一)招聘第1类人员,采取双向选择、直接考核(面谈)的方式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第2、3类人员,采用考核加专业测试加面试(试讲)的方式招聘。考核主要是考评应聘者在校综合表现情况;专业测试主要考评应聘者专业知识水平;面试主要考评应聘者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和应变能力。签约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签约综合成绩=考核成绩(共20分))+笔试成绩(100分制)×50%+面试(试讲)成绩(100分制)×30%。用人单位根据毕业生签约综合成绩择优签订就业协议,待参加市统一公共科目笔试(公共科目的笔试时间及内容另行通知),成绩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后,再按程序确认和聘用。
六、体检
(1)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教育系统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印发的《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后意见)执行。2013年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在提供本人2013年教师资格体检材料后可免体检。其余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
(3)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七、考核
考核由县人社局牵头负责,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进行综合考核。
八、公示
1.拟聘用人员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招聘的第1类人员,已经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人员,体检、考核结束后,即行公示。属201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面试结束后,先签订就业协议书,待毕业资格复审和体检考核合格后,再行公示。
九、递补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的缺额,可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其中直接考核(第1类人员)招聘人员报宜宾市人社局审核确认聘用资格后办理聘用手续,招聘的其他人员(第2、3类人员)由宜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办理人事聘用手续,属201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须在毕业后通过资格复审、笔试(第2、3类人员)、体检、考核合格后再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需参加岗前培训。试用期间、试用期满以及岗前培训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资格。试用期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831—5103556,0831—6613383。
十二、约定事项
(一)按本公告招聘的人员最低服务期为5年(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除外),服务期未满的,不办理调流动。
(二)按本公告招聘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须在3年内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否则,单位可以予以解聘,终止人事关系。
(三)本办法招聘的对象主要是应届高校毕业生,因此,所有应聘人员均不执行政策性加分。
(四)请应聘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十三、本公告由宜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
县卫生局:0831—6200842 李老师
县教育局:0831—6613052 眭老师
县国土资源局:0831—6206917 6612899 唐老师
县财政局:0831—6610336 侯老师
县住建局:0831—6201805 7826777 王老师
县府办:0831—6610576 于老师
县水务局:0831—6251551 6610260 黄老师
县城管局:0831—6200179 黄老师
县发改局:0831—6611602 6610247 李老师
向家坝工业集中区管委会:0831—6888353 李老师
有关招聘政策咨询电话:县人社局 0831-6613022 罗老师
附件:宜宾县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专业高校毕业生岗位表
宜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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