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02来源:本站采编
(二)资格审查
区委宣传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通知参加考试。
(三)开考比例
考调名额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调减职位数或取消该职位。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成绩总分100分。
1.笔试:重点考查综合分析和文字写作能力,占考试总成绩50%。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按笔试成绩排名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主要考查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及应变能力,占考试总成绩50%。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按照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比例确定差额考察对象。由区委宣传部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六)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以及人岗相适要求,由区委宣传部集体研究择优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前被考察人员须出具组织人事部门的同意调动依据,不能出具的取消体检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若因体检不合格或不能提供同意调动依据出现缺额,由区委宣传部综合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商区委组织部确定是否递补。
(七)手续办理
体检合格者,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相关调动(聘用)手续。
四、纪律监督
考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杷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工作中如有违纪情况发生,违纪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
本公告由中共泸州市龙马潭区委宣传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联系人:秦登杰 咨询电话:0830-2522281
附件:报名表
中共泸州市龙马潭区委宣传部
201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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