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30来源:本站采编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如《专业知识》成绩也相同的,则采取加试面试办法确定体检人员,将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下同。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于体检前3天在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上网查阅。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的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责任自负。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六、考察
高坪区人社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内容包括拟报送区人社局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名次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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