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29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川组通[2015]73号)文件精神,决定从纳溪区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纳溪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名。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2007年以来全省统筹选聘、任满2个聘期、当选并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一届、考核称职(合格)以上、目前在岗且在纳溪区服务的大学生村官(含2007年全省统筹选聘到社区的大学生干部)。对长期扎根基层且表现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担任村“两委”任职条件。聘期时间以本次招聘报名结束之日履行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时间计算。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9日至2016年1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报名地点:区委组织部组织股,联系电话:4210718。
(四)报名时所需材料
1.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获奖证书、历次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任职证明(当选证、聘书、任职文件等)、年度考核情况、创业成绩证明和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纸质4份和电子文档。
3.本人近期2寸正面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五)资格审查和公示
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核实相关材料原件,并收取相关材料复印件。对报名人员资格审查情况将于2016年1月8日至14日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贴公示。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填写的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的,将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四、考察
2016年1月15日至20日,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为报考人员“德、能、勤、绩、廉”情况,考察要注重基层干部和群众评价。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