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30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川组通〔2015〕7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从金阳县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13名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金阳县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名。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2007年以来全省统筹选聘、任满2个聘期、当选并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一届、考核称职以上、目前在岗且在金阳县服务的大学生村官(含2007年全省统筹选聘到社区的大学生干部)。经组织认定,对长期扎根基层且表现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担任村“两委”任职条件(三类情形:选举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不满3年的;组织任命担任村党组织副职及以上职务满3年的;组织任命担任村党组织副职及以上职务不满3年的)。聘期时间以本次招聘报名时履行大学生村干部聘用合同时间计算。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