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30来源:本站采编
十、公示
市、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拟招聘人员后,统一在自贡人事考试网、市、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十一、聘用
经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本次招聘对象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适用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配套法规的调整范围。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二、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我市招聘高校毕业生到社会公共管理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招考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市监察局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0813—8206591)。
十三、工资及相关待遇
(一)被聘用的高校毕业生工作期间,工资薪酬标准专科生每月1400元、本科生每月1600元、研究生每月2300元;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奖励1个月工资薪酬;在三年聘用期内,服务每满一年,月工资薪酬增加200元。用人单位按规定为招聘人员办理社会保险。
(二)被聘用的高校毕业生,享受国家规定假期。
(三)被聘用的高校毕业生在聘用期间,由市、区(县)人才服务中心为其进行人事代理,聘用期限按现行有关政策规定计入工龄。
(四)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公共服务机构的未尽事宜,按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人社发〔2013〕5号文件执行。
十四、咨询电话:
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3-8111923
自流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3-8207248
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3-2210643
沿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3-5538225
富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3-7204571
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3-6106012
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3-8225529
十五、本公告由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自贡市2016年招聘高校毕业生到公益性岗位工作职位表。
2、自贡市2016年招聘高校毕业生到公益性岗位工作报考信息表。
201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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