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16来源:本站采编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范围公开考核招聘完全符合《长宁县事业单位2015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其中,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职业(职称)资格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2.符合本公告《岗位表》所列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 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4.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此次报名第一日止(即2015年12月25日)。
三、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138名,具体单位、招聘名额和岗位条件详见《岗位表》。
四、报名及缴费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在集中报名期间,把填写好的《报名信息表》文件名修改为报考岗位代码加姓名(如:1504001张三),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未按要求发送的,一律不予受理。
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5日上午8:00—12月31日下午18:00,报名邮箱:3189539445@qq.com,联系电话:0831—4623001。
(二)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批次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
本次考核招聘中,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我县人社局负责的现场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要求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三)缴费及发放笔试准考证
缴费采取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考生在领取笔试准考证时,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笔试费50元/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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