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14来源:本站采编
1、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对拟聘人员资格进行确认。如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所有拟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报到,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拟聘人员系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应主动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如发生合同纠纷,责任自负。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2、此次公开招聘的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聘用管理。
十一、招聘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直接考核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三)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近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二、本公告由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5年游仙区直接考核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
附件2:绵阳市游仙区2015年下半年乡镇医疗卫生单位直接考核招聘人员需求表
绵阳市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五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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