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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关于2015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

2015-12-10来源:本站采编

其中:面试资格审查时尚未毕业或已经毕业尚未获得学位证的人员,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专业、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省林业科学研究院、省林业厅、省人社厅将在公招的任一环节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报考者,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通过相关高校或省级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相似专业的拟视为“学科或专业”条件合格。

(四)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由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发给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

(一)面试初选

1. 实行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2. 面试初选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 面试初选结果公布

同一招聘岗位的考生全部面试完成后,当场公布该招聘岗位考生的面试初选结果(通过或未通过)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二)择优录取

面试初选结束后,由我院成立的公开考核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岗位需求和考生的综合能力素质,按照择优录取原则确定每一个招聘岗位面试初选通过人员的排序。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通过面试初选人员的排序,依次等额确定招聘岗位的体检人员。如果同一招聘岗位全部考生面试结果均为未通过,则该招聘岗位不确定体检人员。

由我院在四川省林业科学研究院网站上公告面试结果和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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