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29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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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考试大纲见《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绵阳人事考试网可下载),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5年12月5日,具体时间和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的有效报考人数之比原则上应达到1:3。未达到1:3比例要求的岗位予以调减或者取消。调剂、调减、取消招聘岗位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的报考者,由市人事考试中心予以退费。
4.政策性加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的人员,截止2015年11月2日在乡镇及以下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川人发〔2007〕16号、川组通〔2010〕4号文件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文件规定加分。上述文件中“评为优秀”非年度考核优秀。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政策性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凡已享受过加分政策,已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人员,不再享受上述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15年12月2-3日(9:00—12:00、13:00—17:00)将以下材料送交经开区党群工作部进行审查:
(1)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服务所在地县级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和本人签字的《政策性加分证明材料》(见附件2)。
(2)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和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享受加分政策,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拟加分人员情况于2015年12月4日在绵阳经开区政务网公示。
5.笔试成绩(含加分)和是否进入面试的资格复审,请报考者于2015年12月22日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二)资格复审
1.笔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参考人数,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比例为1:3。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比例为1:3以下的,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个别紧缺专业经审批后可适当降低进入资格复审比例。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其笔试成绩(不含加分)必须达到本次公招报考所有参考人员的笔试平均成绩的70%。报考者因未达到上述分数线不能进入资格复审,致本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为1:3以下的,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个别紧缺专业经审批后可适当降低进入资格复审的比例。
2.资格复审由经开区党群部负责,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于2015年12月底前在经开区政务网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复审手续:
(1)《绵阳市2015年下半年县市区公开招聘教师报考信息表》。
(2)身份证。
(3)毕业证和学位证。须用相匹配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同时满足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其余报考者须提供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不含临时毕业证、临时学位证、学历学位证明、在读证明等非正式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资格条件相符;因不符而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其它证书、证明材料。有职称、执业(职业)资格要求的,须提供职称、执业(职业)证书,已通过评审或考试即将领证的,可提供颁证机关证明、文件等。
(5)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上述所需材料必须为原件(须同时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
提示: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资格复审中,因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被取消考试资格和报考者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三)面试
1.面试采用试讲方式进行。有关具体事项于2016年1月中下旬在经开区政务网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2.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参加面试前需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领取的有关事项在经开区政务网公告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对进入面试者,收取面试费80元。
3.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见《面试通知书》。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1:3的,仍视为有效开考比例,但参考者面试成绩必须达到规定分数。
5.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等具体事项在面试结束后另行安排,并在经开区政务网公告。
五、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含加分)相同,安排面试加试,以加试成绩决定录用人选。
(二)体检由经开区党群部统一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在经开区政务网公布。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经招聘单位申请,经开区党群部批准后,可按照招聘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五)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六、考核
经开区党群部和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经开区党群部确定。如需递补,拟递补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非递补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七、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在经开区政务网公示。公示期限为7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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