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23来源:本站采编
民族地区阳光天使计划是根据《四川省民族地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行动(2011-2020年)工作方案》提出的“公开直接考核+服务期制度+学费补偿机制”目标任务,直接考核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民族地区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并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的医疗卫生人员专项引进计划。
为加强我县卫生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卫生队伍人员结构,经市人社局核准,我县民族地区阳光天使计划直接考核招聘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共招聘18名。具体招聘专业、岗位及条件等见《平武县2015年直接考核招聘民族地区阳光天使计划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德端正,热爱卫生事业;
3.自愿在招聘单位工作6周年以上;
4.取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医学类专业毕业生;
5.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
7.符合有关招聘规定的回避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的人员在处分期内的;
6.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7.本县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结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自行下载《平武县2015年度阳光天使计划招聘项目报名登记表》(附件2),按要求填写。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3-11月6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平武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股
3、提交资料:考生本人身份原件证及复印件二份(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平武县2015年度阳光天使计划招聘项目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阳光天使计划报考诚信承诺书》一式二份;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3张。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按川价字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
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合招聘要求,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直接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具体时间、地点见《考核通知书》。报考者在考核当天持本人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和《考核通知书》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核。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直接考核采取100分制量化计分。构成竞争的岗位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由考核小组成员2/3以上表决通过,表决情况应记录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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