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22来源:本站采编
为适应我县卫生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招聘有关事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263号)等文件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我县乡镇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58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3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
详见《营山县2015年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执业(助理)医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3)和《营山县2015年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4)。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社会招聘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和职称资格证书并完全符合《营山县2015年乡镇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执业(助理)医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和《营山县2015年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2016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需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并实际持有相应证件,并凭证书办理确认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前取得并实际持有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不符合条件,并取消其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2016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其他条件: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3和附件4)。其中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所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两栏分别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 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的书面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种刑事处罚的;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超计划生育子女的;
(3)曾被开除过公职的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尚未过影响期的;
(5)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卫生事业单位的。
3、工作经历条件:有工作经历要求的,一律按实年(即满周年)计算,其工作年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30日,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系指从事与招聘岗位专业相关的专业工作经历,不包括全日制毕业生毕业前在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见习、实习时间。
三、报名
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一)报名时间:
1.招聘执业(助理)医师岗位报名时间为 2015年10月29日-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报名时间为2015年11月5日-6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四川省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营山县朗池镇正西街48号县政府大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报考相关岗位有从业资格要求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近期同底免冠正面1寸彩照2张,符合应聘条件的2016年应届学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学校出具的学历、专业及毕业时间有效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主要领导签字、所在单位盖章、县级卫生主管部门审核签章的书面证明。到报名点领取并如实、准确填写《营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见附件3),进行资格初审和报名登记(《报名信息表》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报名审查资格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卫生局进行。
(四)领取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
1、符合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并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10周年以上的报考人员于 2015年11月2日下午(15:00—18:00)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面试通知书;
2、符合报考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直接考核招聘专业技术的人员于 2015年11月9日下午(15:00—18:00)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面试通知书;
3、符合报考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专业技术的报考人员于 2015年11月11日下午(15:00—18:00)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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