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20来源:本站采编
为进一步加强凉山州国资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依据《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党政机关干部的办法(试行)》(凉组通〔2011〕8号)的有关规定,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和人岗相适的原则,拟于近期面向全州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
凉山州国资委机关公务员2名。
二、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
全州范围内县级及以下机关符合遴选条件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二)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0月25日以后出生)。
4.参加工作满5年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无违法违纪行为。
5.身体健康。
6.符合遴选职位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职位表)。
7.符合有关公务员回避规定。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间、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定于2015年10月26日上午8:30至11月6日下午17:30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经工作单位同意,携带相关手续到州国资委人事科报名并同步完成资格审查工作。
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携带①《凉山州国资委2015年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推荐报名表》三份(自行下载并打印);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③1寸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片三张;④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份;⑤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三份(由人事档案管理单位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⑥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报考者由凉山州国资委人事科负责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遴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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