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16来源:本站采编
八、审核确认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序进行选岗,选岗不到或不选岗者视为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选岗时间另行通知。
2.公示期满无异议并选岗的确定为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具体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到用人单位报到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聘用等手续,未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3.在公示期内、审核确认、聘用环节和试用期内因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因各种原因被取消聘用资格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4.新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首期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在聘用单位工作不得低于6周年(含一年试用期)。
九、人员待遇
招聘人员均按《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进行管理,列占用人单位事业编制,其工资、保险、社会福利等相关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十、纪律与监督
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中,要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原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原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督电话:区纪委:0826—2222805
区卫计局:0826—2248099
区人社局:0826—2678618
十一、特别提示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过程中各环节的各项公告均在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广安市广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上及时公告,一律不再单独通知。因报名人员不主动、不及时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未能按时参加面试、体检、考核、选岗和办理聘用手续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十二、本《公告》由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安市广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区卫计局:0826—2248166
区人社局:0826—2226499
附件: 1.广安市广安区2015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2. 广安市广安区2015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附件1 职位表
附件2 报名信息表
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安市广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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