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16来源:本站采编
为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缓解乡镇(中心)卫生院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短缺问题,我区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职位
考核招聘职位见《广安市广安区2015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详见附件1。
二、考核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
符合《职位表》中相关职位资格条件,社会在职(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不得参加此次公开考核招聘)、非在职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 18至40周岁(即1975年10月31日至1997年10月31日出生)。
4.学历及专业、职称资格(执业资格)应符合《职位表》的要求。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在各级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 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6日至10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广安区卫计局(广安区洪洲大道西段8号、区疾控中心大楼三楼政工人事股)。
(三)提交资料
报考者应携带填写好的《广安市广安区2015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一份,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注册证、职称证以及职位要求的其它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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