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15来源:本站采编
3.新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首期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在聘用单位工作不得低于5周年(含一年试用期)。
四、人员待遇
招聘人员均按《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进行管理,列占用人单位事业编制,其工资、保险、社会福利等相关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进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社部6号令)、《关于纠正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中不正之风的实施意见》(人社部发〔2012〕45号),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二)本次公开考核招聘教师设立举报电话,接受公众监督。
举报电话:区 纪 委:0826—2222805
区教科体局:0826—2248655
区 人 社 局:0826—2226499
(三)本次公开考核招聘教师过程中的各类公告、信息及调整、补充的事项均在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广安市广安区教育科技体育局网上适时公告,一律不再单独通知。因报名人员不主动、不及时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未能按时参加面试、体检、考核、选岗和办理聘用手续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六、本《公告》由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安市广安区教育科技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26-2248433(广安市广安区教育科技体育局);
0826-2226499(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安市广安市区教育科技体育局
201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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