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15来源:本站采编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充实机关干部队伍力量,根据《中共眉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眉山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眉市编发〔2012〕60号)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2015年眉山市统计局在全市范围内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划及职位
遴选计划为1名,具体职位详见《眉山市市级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单位名称 |
职位 名称 |
职位 代码 |
拟任 职务 |
遴选 名额 |
年龄 |
学历 (学位) |
专业 |
其他条件 |
备注 |
眉山市统计局 |
眉山市统计局工作人员 |
2015017 |
主任科员及以下 |
1 |
35周岁及以下(1979<11111年10月19日>以后出生) |
本科 及以上 |
不限 |
|
|
二、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符合遴选条件的县(区)及以下机关(单位)公务员。
(二)遴选条件。
1.具有公务员身份。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与遴选职位相适应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4.在县(区)及以下机关(单位)工作满2年及以上。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其他条件见《眉山市市级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基层工作经历时间和年龄计算均截至2015年10月19日。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9日—2015年10月22日(上午9:00—12:00;14:00—18:00)。
报名地点: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科(眉山市东坡区学士街268号2—2),联系电话028-38166119。
提供资料:《眉山市市级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请自行下载)一式二份;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盖章);身份证、学历证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两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县(区)及以下机关工作满2年及以上的证明(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示并加盖公章,科级干部由当地组织部门出示并加盖公章)。
资格审查:由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资格人数与遴选名额的比例不得低于2:1。
(二)考评和考核
市统计局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优选比选方式组织实施考评、考核。考评时间和考评地点另行通知。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