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09来源:本站采编
因工作需要,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面向全国公开遴选(选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选聘)单位及名额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工作人员1名;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泸州市龙马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人员1名。
二、遴选(选聘)范围
全国各级机关具有与职位相对应的公务员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干部身份的在编在职人员。
三、遴选(选聘)条件
1. 思想政治素质: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能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和近五年来获得市委市政府、省级部门及以上表彰的人员可放宽到40周岁。
3.学历: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或本科及以上。
4.专业:法学、法律、会计(学)、审计、财会电算化、汉语言(文学)、中文、文秘、经济学、商务经济学。
5. 身体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的条件。
6.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所在单位或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组织人社部门不同意报考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时务必注意职位条件和要求,对照自身情况选择报名,对于在任何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职位条件的,均要取消其遴选(选聘)资格,且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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